构建“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致思趋向和建设途径
2009-06-12 16:59:15

 大竹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程光良

 

【在全党掀起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潮之际,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社区工作,在社区建设中践行科学发展的深刻内涵,成了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本文依托大量调研数据,立足现实与发展的需要,从课题内涵与特点,提出的背景与实现的可能,现实反差及工作措施几方面加以阐述,力图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本地区实际,找准问题,明确方向,为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探索更多的理性思考。】

随着农村建制的撤销和征地安置工作的全面结束,毫无疑问,大竹林街道的中心工作开始转入社区建设。2007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正式把构建“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确立为今后工作的主抓手,旨在以“社区”为落脚点,以“靓丽”为特色,以“和谐”为目标,全力推进社区建设。

一、内涵与特点

(一)“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内涵

对于小政府、大社会来说,社区就是我们的细胞,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载体。要建设和谐大竹林,就必须从抓和谐新社区做起,这既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也是归属点,更是重要的途径。因此,“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 的提出,落脚点是“社区”,建设目标是“和谐”,要求体现在“靓丽”上。这就表明,我们提出的“靓丽新社区”,不仅仅指外表的华丽,更指内在的和谐、健康、文明。从这个层面上说,“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内涵就是大竹林和谐社区的内涵。

所谓和谐社区,是指城市地域和人口按一定比例划分的基本形态,以稳定协调和平衡发展为目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下,结合人本理念和法理精神,完善行为规范、健全整合机制,改善人际关系、优化系统结构,并能反映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等特征以及人与人、人与自然协调、均衡发展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同时,和谐社区还是指在城市政治经济发展的特定时期,旨在追求一种经济消费适度化、基层政治民主化、社会管理多元化、邻里关系和谐化、居住环境生态化,并且具有浓郁的人文精神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特殊地域空间。因此,我们所谓的和谐社区,就是以全体大竹林居民为主人的符合上述标准的社区。

(二)和谐社区的特点

按照民政部2006726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对和谐社区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居民自治;二是管理有序;三是服务完善;四是治安良好;五是环境优美;六是文明祥和。由此,和谐社区应具备四大特色:

一是“生活共同体”:通过人人参与,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人的生活质量,使社区成为一个“生活共同体”,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二是“社会共同体”:通过人人参与、频繁交往与沟通,形成祥和、团结、合作的社会环境,使社区成为一个“社会共同体”。

三是“精神共同体”:通过人人参与,互助共济,构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与道德境界,强化公民道德意识,提倡诚信友爱和奉献精神,使社区成为一个“精神共同体”。

四是“文化共同体”:通过人人参与,强化社区团结意识和法律意识,构建民主、法治、充满活力的社区文化,构建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的精神追求,凝聚社区成员的意志,汇成一股和谐的精神力量,推动社区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协调发展,使社区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促进人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具备这四个“共同体”的社区,无疑是理想的社区,也是大竹林为此努力构建的靓丽的新社区。

二、提出的背景与实现的可能

(一)背景

提出“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不是我们赶时髦、喊口号,其致思趋向在于它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及现实需求。

1、从追溯历史看

“和谐”是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主要范畴,又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特征和宝贵遗产。

(1)传统儒家“和谐”伦理观的启示

早在先秦儒家伦理思想中,“和谐”观念就成为了儒家思想内在的精神和显著特征。无论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在个人修养、人际交往方面,甚至在统治阶级的意志里,都渗透了“和谐”的思想。

在人与自然的和谐上,儒家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要热爱自然,热爱生命,强调按自然规律办事,主张“取物以时,取物有节”,认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在自然资源的利用上要开源节流并重。在人际关系和谐上,儒家提出的“五常”是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主要从仁、义、礼、智、信五个角度提出了人际关系的基本思想,道德、生活规范,礼节礼仪等。并把“仁”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思想,倡导仁者爱人,与人为善。在个人自我身心和谐上,儒家把修养的核心“仁——礼”贯穿于个人的一生,在强调“修身”的基础上,特别重视个人行为的“自省”,并把修身的目的归结为“躬行”,倡导“敏于事而慎于言,听其言而观其行。”

(2)“和谐”成为执政者的施政要求

和谐融入统治者的意识,最显著的就是把“中庸”观念作为一种方法论,广泛运用于上层建筑之中。“庸”是“用”的意思,“中庸”即“用中”,亦即按“中”的标准去做。“中”是一个“恰到好处”的标准,是一种“完善”的象征。《中庸》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达到了“中和”,就不仅实现了整个人类社会的和谐,也实现了人类与自然万物的和谐,这正是执政者孜孜以求的终极境界。因此,本着民惟邦本的理念,在运用中庸之道上,统治者采用了“宽猛相济、德刑并用”的治国方略,以期达到《礼记·礼运》中所设计的“大同”社会蓝图——一幅多么和谐而美妙的社会图景。

(3)“安居”——习俗中的人性特征

从远古的部落聚居地,到农耕时代的田园茅屋,再到今天的都市大厦,人的一生所依附的,在脑子里记忆最深的莫过于“家”了,所谓“安居乐业”,体现了人们对“家”乃至“家园”的依附和建设的看重。无论是过去的蒙昧时代,还是今天的文明时代,人类聚居的特性决定了人们对“居”的追求不仅有“家”内在的安定和谐,还表现在外在环境上,即“家园”的安定和谐上。一句话,追求家园的安定、舒适、和谐是人性特征的显现。

 俗话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和”之关键在于“安”。“安”者,安定和谐也。家之安,则户纳千祥。纵观古今中外,凡国泰民安者,无不安之善也。古有西汉的“修养生息,以安其民”,成就了“文景之治”,今有改革开放30年,迎来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据此,可以这样说,一个尊重人本精神的时代,一定是一个开放的时代,一个国运昌盛的时代。

2、从现实需求看:

一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需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阐述“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时把“完善和巩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了一个重要指标。强调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社区建设方面,也明确提出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大竹林街道提出建设“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口号,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也有利于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二是北部新区建设“都市风貌展示区”的需要。在重庆市委二届五次全委会上,明确了北部新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向、目标及质量要求,明确了“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现代产业基地、都市发达经济圈的核心增长极和都市风貌展示区”的定位。其中都市风貌展示区就是重庆未来的形象,大竹林街道地处北部新区核心区域,提出“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建设目标,符合北部新区城市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也有利于切实做好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工作。

三是提高开发区原驻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在上级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大竹林街道的安置工作稳步推进,20061218全面完成了农转非征地工作,20083月完成了农业村撤销和新社区的组建;到200811月止,分四批次全面完成了还建房安置工作。至此,大竹林全体村民完全告别了以农耕养殖为主的田园生活,放弃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苦心经营的家园,为北部新区的开发建设做出了极大贡献。大竹林街道提出建设“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新的小区中,生活得比原来更好,共享北部新区开发建设的丰硕成果。

(二)实现的可能性

1、上级高度重视。三区合一后,北部新区以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新社区将是北部新区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为此,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定位标准,不仅加大了投入,也为社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为我们开展社区建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依托。

2、硬件设施相对完备。由于是新成立的社区,设施配套好,上级对基础建设投入大,交通便利,规划合理,为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3、软件实力比较强大。街道选拔了一批责任心强、干劲十足的社区干部队伍,他们通过各种培训,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战能力得到极大增强,在他们的带动下,从街道到社区,从领导到普通居民已经形成了共识,在全街道营造出了风正劲足、干群一心的氛围。加上驻区单位的大力支持,相信只要我们多方努力,不断进取,建设“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三、大竹林构建 “靓丽新社区”的现实反差

(一)调查问卷的设计准备与可信度

为真实反映构建“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的现实反差,根据和谐社区的四个特点,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我们设计了《大竹林街道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现状调查表》和《“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群众感知度调查表》(详见附表),希望通过调查,真实了解街道社区基层政权建设中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现状,了解街道社区在建设环境优美的“生活共同体”、加强人际沟通的“社会共同体”、强化公民道德意识的“精神共同体”、构建共同的价值观和共同的精神追求的“文化共同体”方面的现状,为此,调查小组召开了由各社区主任、文书参加的调查布置会,会议要求调查中要确保调查对像具有代表性,调查结果具有真实性。调查于1123结束。

(二)调查反馈的具体情况

《大竹林街道社区基层政权建设现状调查表》主要调查对象为社区工作者,含服务站工作人员以及社区清洁工,本调查表共发出100份,收回98份。其中:社区硬件建设满意率为56.9%,基本满意率为28.1%,不满意率为15%;软件建设满意率为55.9%,基本满意率为34.7%,不满意率为9.4%

《“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群众感知度调查表》调查对像为一般群众(其中:群众党员占30%,低保户不少于10%),本调查表共发出400份,收回400份。调查具体情况见下表:

调查项目

满意率

基本满意率

不满意率

生活共同体建设度

69%

21.5%

9.4%

社会共同体建设度

74.5%

22.2%

3.3%

精神共同体建设度

58.1%

29.5%

12.4%

文化共同体建设度

69.5%

25.5%

5%

合计

67.8

24.7%

7.5%

()调查得出的启示

1、社区硬件建设喜忧参半:调查显示,社区硬件建设满意及基本满意率达85%,短期来看,能够适应当前需要,但从长远发展看,社区硬件特别是社区用房,存在隐忧。凤栖沱社区用房日益紧张,金竹苑社区借用社区幼儿园的房屋,随着幼儿园办学规模的扩大,金竹苑社区用房也将捉襟见肘。

2、社区发展与管理存在矛盾。调查中我们发现,对“社区工作人员待遇”一项的不满意率达40.3%。其实,今年街道预算给每个居委会的工作经费为10万元(人员经费除外),远高于上级规定的每居6万元的额度,但社区运转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与自主性,需要经费的项目很多,加上社区没有实体创收机制,经费紧张在所难免,部分社区工作者感到待遇低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如何处理好在社区发展中,自治的独立性跟管理中对上级机构的高度依赖性之间的矛盾,是我们在社区建设中要解决的又一重大问题。

3、建设“和谐大竹林,靓丽新社区”有一定群众基础,但要真正落实以人为本,建好靓丽的新社区,还任重而道远。

一是社区基础条件特别是跟居民关系密切的设施有待完善。如居民楼下排管网、污水井堵塞尚未修复的达200余处;居民房屋渗漏问题不能根治,有的房屋整修好后,不久又出现渗漏现象;小区内公厕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无法投入使用等等。

二是社区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社区消极、被动的服务方式,使得居民对社区的服务质量的不满意率达10%以上。

三是居民道德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社区内乱停车、乱张贴、乱晾晒和现象十分普遍,居民对此不满意率达23.3%。各种违章建筑层出不穷,居民对此不满意率达14.3%

四、建设“靓丽新社区”的思路与途径

前面提出,建设“靓丽新社区”,即以现有的农转非社区为基础,突出“靓丽”特色,构建和谐程度较高的示范社区。

(一)工作思路

鉴于大竹林几个农转非社区才刚刚起步的客观实际,我们必须围绕“强素质、抓创建、重服务、促和谐”这一基本思路展开工作,具体延伸为“1234”工作思路,即“一个目标”、“两个基础”、“三个重视”、“四个抓手”。

“一个目标”——就是以建设靓丽、高和谐程度的新社区为工作目标。

“两个基础”——就是要夯实劳动就业和安全稳定这两个基础。

“三个重视”——就是要重视对社区的投入,重视对社区干部队伍的建设,重视社区内在管理的效能。

“四个抓手”——就是要抓管理上的体制创新,抓社区共建平台的开创与发挥,抓社区活动的特色化、长效化,抓社区环境的改善与提升。

(二)建设途径

社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需要探索求证的渠道很多,但根据大竹林社区目前的情况,要建设和谐社区,必须在最突出的五个方面下功夫。即夯实“两个基础”,实现“三个突破”。

1、夯实“两个基础”,这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前提。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夯实劳动就业,实现有饭吃;抓好安全稳定,实现“安居”这两个根本目标,为和谐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2、实现“三个突破”,这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

——在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上实现突破。

1)坚持以法治“街”,以法治“区”,努力实现社区居民自治的独立法人化。

要实现居民自治的社区独立法人化,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街道和居委会都应该有法可依;二是街、居两级上下联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从“有法可依”看:《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两部指导性法律文件,是目前应遵循的法律依据。但1954年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街道办事处组织法》距今时隔太远,很不适应当前的形式,加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目前正处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因此,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这也直接影响了“有法必依”的效果。其中给社区居委会造成的最大弱势体现在政府职能下沉,行政事务繁多。这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社区“行政化”倾向,开展以居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和谐社区建设。具体要从事权、财权,甚至包括人事权上作进一步明晰,尤其是当前在社区没有造血功能的前提下,要在资金上松膀,克服社区在法律上的独立性与实际运行中的高度依赖性这一矛盾。

2)积极探索“居”、“站”分设模式,努力提升社区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

为了扭转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趋势,恢复社区的自治特色,必须在社区探索“居”、“站”分设的管理模式。所谓“居站分设”,就是在社区居委会外,独立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作为区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工作机构,是街道职能部门伸向社区的“腿”,体现工作的下沉,方便群众。目前,大竹林各社区正处于起步阶段,“居站分设”实行的是“交叉模式”,等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完全的“居站分离式”。“居站分设”模式,既减轻了居委会的行政负担,又理顺了街道与居委会的关系,有利于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3)全力搭建社区共建平台,努力推进“社区单位利益社区化”机制。

社区单位不参与社区事务,不列入和谐社区的建设。在促进社区单位参与社区事务的过程中,急需建立一个社区单位利益社区化的机制来促进社区单位参与社区事务。具体办法有:一是“考核促使”,二是“政策吸引”,三是“服务感化”,四是“直接吸纳”。一方面,可以通过在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考核内容中增加社区事务参与度的指标,以“条”的形式来促进参与;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吸引社区单位参与社区事务;再则,社区通过治安、安全、城市管理等良好的服务来感化社区单位,促进他们的参与;除此之外,社区还可以吸纳社区单位人员为“社区工作顾问”,让他们直接进入社区队伍,提高社区单位的社区融合度。

——在深化社区建设内容上实现突破。

1)发挥群众智慧,实现社区决策民主化。

定期召开居民大会,对社区居务、财务情况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设立居民意见箱,鼓励居民为社区建设献言献策,并认真研究、处理好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社区民主制度,建立“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建设模式,真正实现“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宗旨。

2)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

社区要做好各个方面的服务,没有一定的资金作支撑是不行的。因此,必须因地制宜,组建社区服务实体,搞好对内对外两个服务。在原有物业服务的基础上,利用剩余劳动力较多的优势,组建家政服务公司或引进、编织、刺绣、花木养护等服务项目,按照“内保外引”策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同时,街道也应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社区积极走出这一步。

3)搭建社区活动平台,实现活动的多样化、日常化

把开展社区文化活动作为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一项重点工作,划拨专项资金修建居民健身娱乐场所,增设乒乓台、篮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场地,丰富活动内容,给居民提供完善、一流的活动设施。制定“一个主题多个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形成“竹林”特色传统文化。

4)改善社区环境,实现社区居住环境整洁化、美观化。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坚决杜绝乱搭乱建、乱吐乱扔行为,通过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式在辖区营造一个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运用好共建平台,与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公共设施损毁等问题,适当增加绿化面积,合理规划布局休闲场所,把大竹林社区建设成为绿色、健康、文明的新型社区。

——在探索科学有效的社区评价体系上实现突破。

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样,对社区的考评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评价体系要在科学有效的基础上,实现对社区动态的长效管理,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持续稳定,意义重大,当然,难度也非常大。这是本文三言两语无法说清楚的。

就目前看,民政部门已对“合格社区”、“和谐示范社区”出台了相应的评价指标,但运行中感觉此体系存在定性多,定量少,无动态指标,缺少激励因素等缺陷。如有些硬件指标,过不在社区,在于街道或上级职能部门,却把过失硬扣在居委会头上,打击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

因此,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努力探索新的评价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不仅要明确“做什么”,“怎样做”,“做好了又怎样”问题,还要充分考虑一个社区创新能力的激发以及服务对象的真实意愿反映等因素。整个评价体系的建立,要坚持“两个原则”,即“以人为本”和“功利配套”的原则,同时要体现“四个结合”,即体现与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相结合,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社区居民的创新激情相结合,还要与居民的民主测评效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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