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7月27日,大竹林街道社会事务科向水竹苑社区刘福全、何祖木等25名困难居民发放了2009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共计5000元,切实解决了他们在3月至5月“春荒”期间的生活问题。(作者:左启萍,骆志芬,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