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生问题是解决社会矛盾、关系一方发展的基本性问题,大竹林街道对民生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始终致力于使辖区居民能够生活稳定、安心。为切实解决大竹林街道贫困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困难,提高残疾人整体生活水平,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大竹林街道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于近日出台了《大竹林街道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试行办法》。《办法》中对大竹林辖区的精神病患者享受救助的范围以及获得救助的程序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根据《办法》规定,凡户籍地在大竹林街道范围内的贫困精神病人,只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大竹林街道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人低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经街道办事处审核申报材料、核定符合条件人补助金额、公示无异议后,便可获得一定金额的补助金。办法还规定,对具有一定社会秩序干扰性、有暴力倾向、监护人年龄超过60岁、享受低保的贫困精神病人给予每人(户)每月50元的补助,对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精神病人给予每人(户)每月100元的补助。(作者: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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